药品包装标签修改后的说明
根据国家局24号令的要求,对国药准字号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修订,并要求新包装从2007年10月1日启用,现将修改后的包装标签作个说明,希望相关部门对此有所了解,以防销售过程中出现误解。
一、蜜桶花颗粒
1、复合膜药品包装袋
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两项文字稿,即“产品批号:见封口处;有效期:18个月”
2、包装盒
(1)药品名称由原来的红色字体修改为黑色字体,并摆放在一个面的三分之一处。
(2)盒子的背景图案有所变动,颜色浅一点。
(3)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3、说明书
(1)增加省药监局批准的核准日期。
(2)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二、复方鹿仙草颗粒
1、复合膜药品包装袋
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两项文字稿,即“产品批号:见封口处;有效期:18个月”
2、包装盒
(1)药品名称摆放在一个面的三分之一处。
(2)文字内容有所增减。
(3)
3、说明书
(1)增加省药监局批准的核准日期。
(2)文字内容有所增减。
三、豆腐果苷片
1、复合膜
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两项文字稿,即“产品批号:见铝塑板边缘;有效期:暂定24个月”
2、包装盒
(1)药品名称摆放在一个面的三分之一处。
(2)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3、说明书
(1)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四、灯盏花素片
1、瓶贴
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项文字稿,即“有效期: 24个月”
2、包装小盒
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3、包装中盒
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4、说明书
(1)增加省药监局批准的核准日期。
(2)文字内容有增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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